恩施州招聘31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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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对象
1.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2.在本县(市、区)域内乡镇卫生院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编外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在岗不在编人员”),以及在本县(市、区)域内行政村的医务室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乡村医生”。
3.其他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报考条件
报名
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根据各地实际,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测试等一种或者几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县(市、区)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工作方案确定。原则上,特定岗位、特定招聘对象范围和特定考试测评方式及成绩结构比例保持对应和一致。笔试、面试、专业测试均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思想素质、专业素养等。本次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以及公共卫生、全科医学、妇产科学、老年医学、儿科学等急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可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笔试。
(二)面试和资格复审。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岗位条件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未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技能实践能力。
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各县(市、区)可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公示
由各县(市、区)统一对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其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聘用
防疫须知
违纪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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